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新版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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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配合租賃條例規定,維護租賃雙方權益,109年內政部修正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並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核定新版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於9月1日起施行。
109年消保處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1090018343(附件).pdf
109年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懶人包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