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免修(抵免)軍訓課程注意事項如下

一、 本校申請免修(抵免)軍訓課程為大學一年級第一、二學期(必修)

二、 申請免修軍訓資格如後:

(一)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,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。

(二)服常備兵、補充兵、國民兵、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()證明或因故停役,持有停役證明。

(三)領有直轄市、縣()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。

(四)年齡屆滿三十六歲。

(五)外國學生。

(六)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,未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。

三、 申請抵免軍訓課程必須於原就讀大學至少已修一學期者,成績必須滿60分可抵免本校軍訓()另五專學校轉學生必須於原校已修第四學年軍訓課。

四、      申請免修(抵免)軍訓課程:依教務處註冊組通知:凡退伍、僑生、身心障礙者僅需提供證件查驗(退伍令(停役)、居留證、身心障礙手冊),並登記資料即可。轉學生者必須填寫「抵免申請書」(含新生重考者)

五、 免役者必須修軍訓課(軍訓處規定)

六、 請務必詳細填寫「免修軍訓課程登記表」內各欄所需資料,否則無法辦理免修軍訓作業。

七、 免修(抵免)軍訓課程於每學期開學起一個月內申辦。

八、 如已加選軍訓課,請辦理「退選軍訓」之事宜。

相關條文請參考 教育部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免修軍訓課程作業要點

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/LawContentDetails.aspx?id=GL000040&KeyWordHL=&StyleType=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