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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已公告修正

教育部為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真的能發揮功效,避免學生因為校園霸凌受害,自去(112)年3月起即委託專家學者進行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檢討,歷時1年,共召開20場次研商會議,6場次公聽會,廣邀教師團體、家長團體、重要民間團體、校長團體、兒少代表、學者專家、地方政府與民意代表討論,深入瞭解處理校園霸凌問題時,實務上面臨的困難,並努力找出解決方案,終於完成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修正。參考網址
https://bully.moe.edu.tw/details/287

各位師長與同學大家好:
113年4月17日教育部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已公告修正。請同學們一起建立「尊重他人,勇敢向霸凌說不」,應有「同理心」、「友善、責任感」、「包容、尊重個體差異」及「知道遇到霸凌事件時可尋求的解決方法」等認知,以共同建立友善、祥和、優質的校園環境。
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,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,可向校安中心提出,也可以撥打學校24小時校安專線02-87730660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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